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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简介

[日期:2023-05-28]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学校工会成立于1953年,目前有会员2156人,设有29个分工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由学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引导、团结引导教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在学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贯彻落实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组织教职工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教职工专业技术水平,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教职工队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各类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改善教职工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校工会管理教职工篮球协会、排球协会、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摄影协会、歌友协会等十余个文体协会,支持和服务各协会开展活动。

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落实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责,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在学校推动“双一流”建设,推进内涵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征程中共同奋斗、建功立业,深入推进民主管理,着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基层,竭诚服务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创先争优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体活动,努力打造好“家”文化,全力建好“职工之家”,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校工会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女工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工会干部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巾帼标兵、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女工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