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精神和自治区总工会具体推荐工作要求,经过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表决,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作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就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
(二)简要事迹
学校工会成立于1953年,目前有会员2086人,设有29个分工会。工会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充分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建功立业,奋力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新境界。
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相关民主管理经验材料获2018年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征文“优秀奖”,被上级工会推荐发表于《中国教工》杂志。引领职工爱岗敬业,树立清风正气的教书育人环境。2019年自治区总工会授予“自治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爱岗敬业”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大会。着力打造“家”文化,为教职工提供暖心服务:以丰富文娱活动,打造“文化之家”;以关心关爱教职工,打造“温暖之家”;以团结服务女教工,打造“贴心之家”。重视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家”;拓宽阵地建“家”;做好宣传建“家”。
近年来,学校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一些典型做法和教职工先进事迹被《中国教工》《内蒙古日报》《内蒙工运》等媒体宣传报道。我校教职工中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人,“全国最美家庭”2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4人,“全区技术能手”3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1人,“自治区最美家庭” 4人;全国“工人先锋号”2个,自治区“工人先锋号”1个,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工会“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工会先后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先进单位”“‘践行新思想·奋进新时代’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职工阅览室获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称号,为自治区高校首家。
二、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来访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并提供相应线索或证明。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7383750。
受理地点:赛罕田楼710室,盛乐行政楼425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