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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年底教职工福利物资采购公告

[日期:2019-12-12]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工作安排,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规定(暂行)》,经校工会及福利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2019年教职工年终福利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物资采购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以农副产品为主。规格主要为适应家庭使用的各类大米、面粉、植物油脂、杂粮及相关农产品等。所有物资须是今年新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竞标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为厂家、一级代理商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公司,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一定的仓储能力和不间断的供货能力。

3.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产品授权委托书、经销代理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持有产品的批次CMA检验报告、SC(QS)认证、卫生部门检疫报告等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说明手续(如无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报名时,采购单位应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竞标单位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经销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销实体店面图片和网络销售平台图片。

7.竞标文件的编制格式由竞标方自行设计,竞标内容应包括:上述资料复印件、产品相关介绍以及企业产品竞标报价汇总表。

8.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竞标文件不准活页装订,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评审原则及办法

采购单位邀请学校有关部门组成福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竞标材料、原料样品以及原料制成的熟制品等进行评审,并采取集体评议及逐一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各竞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选定物资供货厂商。审定厂商的依据应为食品质量优良、标价及价格浮动合理、服务到位、社会信誉好、响应采购单位服务要求。在同等条件下,食品原材料生产厂家和总代理在评审时优先考虑。在评审会结束后五日内,通过邮寄或电话等方式将结果通知给相关厂商,与中标单位按需求量签订购销合同。

四、付款方式

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提供相应的发票。物品选定后校方先支付30%的货款,三个月后如不出现任何问题再付40%的货款,剩余款项年底全部结清。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9日,17:00。

2.报送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828室或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行政办公楼425室

3.评审方式:

(1)福利评审小组对竞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企业,逐一进行实地考察;

(3)评审会根据相关企业材料及实地考察结果,内蒙古师范大学福利评审小组最终审定选定竞标企业。

4.公告方式: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网页。

5.评审会时间:2018年12月20日,9:00-17:00。

6.评审会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楼会议室

联系人:闫涛,联系方式:4392570、7383375、13404830855。


特此公示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