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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我校特困教职工的通知

[日期:2021-12-16]

各分工会:

为响应学校用心用情关爱困难教职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使有限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我校工会会员

二、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独自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含上大学)子女,经济负担重的教职工;

5.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列入补助范围

1.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患重大疾病及残疾教职工除外);

2.三年内购买了改善性商品房,现有中高档私家车(B级以上车型或宝马、奔驰、奥迪等相关豪车),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3.申报材料中,支撑材料不实或不能明确辨识困难情况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者。

四、申请程序流程

1.困难教职工本人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特困教职工申请表》(附件1)。如因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申请困难补助,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具体支出情况等相关实证材料。如因重大意外申请困难补助,需说明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等,并附相关实证材料。申请表需经所在单位意见分工会主席签名、审批签字盖章。

2.各分工会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教职工申请条件,研究确定困难补助的推荐名单,于12月30日前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特困教职工申请表》(附件1)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地点:盛乐校区行政楼425室,赛罕校区田楼710室,联系人:闫涛,电话:13404830855),《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4258187@qq.com。

3.校福利工作委员会与校工会审核申请人员材料、确定发放人员及补助标准。

4.校工会将困难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相关要求

各分工会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体现学校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关怀出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生活困难教职工感受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以上如有为未明确的问题,由校工会研究决定。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会

2021年12月16日